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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重大訴訟事項公告

2015-11-25 09:38  中國酒業(yè)新聞  佳釀網  字號:【】【】【】  參與評論  閱讀:

證券代碼:000799 證券簡稱:ST*酒鬼 公告編號: 2015-52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重大訴訟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大訴訟事項基本情況

1、2014 年 1 月 27 日,本公司發(fā)布重大事項公告,披露了本公司全資子公司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存于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華豐路支行賬戶的 1 億元資金被犯罪嫌疑人分批轉走的情況;2014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發(fā)布的 2013 年業(yè)績預告修正公告中披露了追回涉案資金 3699 萬元的進展情況。(詳見本公司董事會刊載在《證券日報》、 中國證券報》、 上海證券報》、 證券時報》上的公告)。

2、該案件已由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公司 2014 年、2015年已披露的定期報告中均有說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以合同詐騙罪對被告人壽滿江、方振(時任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華豐路支行行長)、羅光、陳沛銘、唐紅星、郭賢斌依法提起公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已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至 8 月 21 日對該合同詐騙案依法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目前仍在審理之中。

3、為最大限度地挽回損失,保護本公司合法權益,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原告)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將被告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華豐路支行及壽滿江、陳沛銘、羅光、唐紅星、郭賢斌起訴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本次訴訟原告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訴訟請求為:

(1)請依法判令被告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華豐路支行、壽滿江、羅光、陳沛銘、唐紅星、郭賢斌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 92,477,329.15 元。

(2)請依法判令被告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華豐路支行、壽滿江、羅光、陳沛銘、唐紅星、郭賢斌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二、本次訴訟事項的受理情況

原告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已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收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的《民事案件受理通知書》,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相關進展將后續(xù)公告。

三、本公司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除上述重大訴訟事項之外,本公司沒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訴訟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本公司已于 2013 年對上述案件未追回資金作損失處理,本次訴訟事項對本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無影響,上述訴訟事項判決并執(zhí)行后如產生影響,本公司將及時進行披露。

本公司對本次訴訟事項進展情況將持續(xù)進行信息披露。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4 日

    關鍵詞:酒鬼酒 訴訟 公告  來源:中國白酒網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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